2022-04-30 20:58:45 版纳华图考试网 http://banna.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一、国内党政重要会议及讲话文件
(一)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
1. 连续19年聚焦“三农”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即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是21世纪以来第19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两条底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三项重点——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推动“两新”——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根据以上指导思想,全文分为8个部分,包括: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聚焦产业促进乡村发展、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突出实效改进乡村治理、加大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力度、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2. 历年一号文件关键词
年份 | 主题 | 年份 | 主题 |
2004 | 促进农民增收 | 2005 | 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
2006 | 社会主义新农村 | 2007 | 现代农业、新农村 |
2008 |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 2009 | 农业稳定发展 |
2010 | 统筹城乡发展 | 2011 | 水利改革发展 |
2012 | 农业科技创新,农产品供给保障 | 2013 | 现代农业 |
2014 | 深化农村改革 | 2015 | 改革创新力度 |
2016 | 全面小康 | 2017 |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2018 |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 2019 | 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
2020 | 如期实现全面小康 | 2021 |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
2022 |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
3.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重要举措
(1)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
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主产区、主销区、产销平衡区都要保面积、保产量,不断提高主产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切实稳定和提高主销区粮食自给率,确保产销平衡区粮食基本自给。推进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建设。
在黄淮海、西北、西南地区推广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在东北地区开展粮豆轮作,在黑龙江省部分地下水超采区、寒地井灌稻区推进水改旱、稻改豆试点,在长江流域开发冬闲田扩种油菜。
稳定大中城市常年菜地保有量,大力推进北方设施蔬菜、南菜北运基地建设,提高蔬菜应急保供能力。完善棉花目标价格政策。探索开展糖料蔗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
按照让农民种粮有利可图、让主产区抓粮有积极性的目标要求,健全农民种粮收益保障机制。
(2)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
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顺序,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
分类明确耕地用途,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引导新发展林果业上山上坡,鼓励利用“四荒”资源,不与粮争地。
2022年建设高标准农田1亿亩,累计建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亿亩。
深入推进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黑土地保护性耕作8000万亩。
启动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
全面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方案。
(3)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将有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纳入监测范围,简化工作流程,缩短认定时间。
发挥以工代赈作用,具备条件的可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
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支持力度。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一批补短板促发展项目。
(4)聚焦产业促进乡村发展
持续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实施“数商兴农”工程,推进电子商务进乡村。
大力发展县域范围内比较优势明显、带动农业农村能力强、就业容量大的产业,推动形成“一县一业”发展格局。
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
支持牧区发展和牧民增收,落实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5)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
落实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的要求,坚持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民参与,启动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因地制宜、有力有序推进。
接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
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由注重机构行政区域覆盖向注重常住人口服务覆盖转变。实施新一轮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多渠道加快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建设,办好特殊教育。
(6)突出实效改进乡村治理
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行网格化管理、数字化赋能、精细化服务。
在乡村创新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
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
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乡村建设。创建一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枫桥式人民法庭”。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持续打击“村霸”。
(7)加大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力度
发现和培养使用农业领域战略科学家。启动“神农英才”计划,加快培养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乡村振兴巾帼行动。
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县试点。
(8)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借鉴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鼓励地方党委和政府开展现场观摩、交流学习等务实管用活动。
开展“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采取先创建后认定方式,分级创建一批乡村振兴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
(二)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
1. 2021年工作回顾
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8.1%;
城镇新增就业1269万人;
城镇调查失业率5.1%;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8.1%;
居民消费价格上涨0.9%;
粮食产量完成1.37万亿斤(创历史新高);
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下降9.1%(地级及以上城市);
疫苗全程接种覆盖率超过85%;
新增减税降费超过1万亿元。
2. 当前国内外的经济形势
全球疫情仍在持续,世界经济复苏动力不足,大宗商品价格高位波动,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
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局部疫情时有发生。消费和投资恢复迟缓,稳出口难度增大,能源原材料供应仍然偏紧,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困难,稳就业任务更加艰巨。
一些地方财政收支矛盾加大,经济金融领域风险隐患较多。
政府工作存在不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突出,脱离实际、违背群众意愿现象屡有发生,有的在政策执行中采取“一刀切”、运动式做法。
3. 2022年政府工作方向
今年将召开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进程中十分重要的一年。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改善民生,着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保持社会大局稳定,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综合研判国内外形势,今年我国发展面临的风险挑战明显增多,必须爬坡过坎。越是困难越要坚定信心、越要真抓实干。中国经济一定能顶住下行压力,必将行稳致远。
4. 2022年主要预期目标
国内生产总值增长5.5%左右;
城镇新增就业110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全年控制在5.5%以内;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
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进出口保稳提质,国际收支基本平衡;
粮食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
能耗强度目标在“十四五”规划期内统筹考核,并留有适当弹性,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
经济增速预期目标的设定,主要考虑稳就业保民生防风险的需要,并同近两年平均经济增速以及“十四五”规划目标要求相衔接。这是高基数上的中高速增长,体现了主动作为,需要付出艰苦努力才能实现。
5. 2022年部分重点工作
(1)财政
今年赤字率拟按2.8%左右安排、比去年有所下调,有利于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预计今年财政收入继续增长,加之特定国有金融机构和专营机构依法上缴近年结存的利润、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支出规模比去年扩大2万亿元以上,可用财力明显增加;
今年安排中央本级支出增长3.9%,其中中央部门支出继续负增长;
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增加约1.5万亿元、规模近9.8万亿元,增长18%、为多年来最大增幅;
中央财政将更多资金纳入直达范围,省级财政也要加大对市县的支持。
(2)政府投资
今年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65万亿元;
强化绩效导向,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合理扩大使用范围,支持在建项目后续融资,开工一批具备条件的重大工程、新型基础设施、老旧公用设施改造等建设项目;
民间投资在投资中占大头,要发挥重大项目牵引和政府投资撬动作用,完善相关支持政策,充分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
(3)减税
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
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预计全年退税减税约2.5万亿元,其中留抵退税约1.5万亿元,退税资金全部直达企业。
(4)就业
延续执行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等阶段性稳就业政策;
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明显提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
今年高校毕业生超过1000万人,要加强就业创业政策支持和不断线服务;
使用1000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持稳岗和培训。
(5)财税金融体制改革
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透明度;
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
完善税收征管制度,依法打击偷税骗税;
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
深化中小银行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改革,加快不良资产处置;
完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机制,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6)科技创新
实施基础研究十年规划,加强长期稳定支持;
实施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方案,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发挥好国家实验室和全国重点实验室作用,推进科研院所改革,改进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管理方式;
支持各地加大科技投入,开展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
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完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加大对青年科研人员支持力度。
(7)企业创新
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施力度,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对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实行税收优惠。
(8)消费
多渠道促进居民增收,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提升消费能力;
继续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鼓励地方开展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
加大社区养老、托幼等配套设施建设力度,在规划、用地、用房等方面给予更多支持;
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
(9)投资
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十四五”规划,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
建设重点水利工程、综合立体交通网、重要能源基地和设施,加快城市燃气管道等管网更新改造,完善防洪排涝设施,继续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6400亿元;
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做好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对国家重大项目要实行能耗单列。
(10)农业
稳定粮食播种面积,针对小麦晚播强化夏粮田间管理,促进大豆和油料增产;
适当提高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
保障化肥等农资供应和价格稳定,给种粮农民再次发放农资补贴,加大对主产区支持力度;
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划足划实永久基本农田,切实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启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11)对外开放
扩大出口信用保险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覆盖面,加强出口信贷支持,优化外汇服务,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帮助外贸企业稳订单稳生产;
推动与更多国家和地区商签高标准自贸协定;
坚定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积极参与世贸组织改革。
(12)改善生态环境
强化大气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
完善节能节水、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等环保产业支持政策;
落实碳达峰行动方案;
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
(13)教育
保障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
继续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减负工作;
多渠道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
加强县域普通高中建设;
改善职业教育办学条件,完善产教融合办学体制;
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分类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加快培养理工农医类专业紧缺人才,支持中西部高等教育发展。
(14)医疗卫生
居民医保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分别再提高30元和5元;
推进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确保生产供应;
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办法,实现全国医保用药范围基本统一;
加强罕见病用药保障;
深化公立医院改革;
规范医疗机构收费和服务。
(15)社会保障
稳步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加快推进工伤和失业保险省级统筹;
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发展普惠托育服务;
强化未成年人保护。
(16)住房
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坚持租购并举,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17)社会治理
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行为,坚决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重视社会心理服务;
严格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监管;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防范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
(18)港澳台工作
继续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落实中央对特别行政区全面管治权,坚定落实“爱国者治港”、“爱国者治澳”;
全力支持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
支持港澳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
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
坚决反对“台独”分裂行径,坚决反对外部势力干涉。
(三)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
2022年1月20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发布,要求:第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聚焦“国之大者”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第二,保持反对和惩治腐败的强大力量常在,坚定不移把反腐败斗争推向纵深。第三,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坚持不懈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第四,健全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格局,实现高质量全覆盖目标任务。第五,促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第六,落实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要求,努力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四)《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印发
2022年1月4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遵循以下原则开展工作:(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群众路线。(3)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4)坚持严的主基调,全面从严、一严到底。(5)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6)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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